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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機坑式無障礙昇降設備可行性之研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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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研究

執行時間│ 2017
委託單位│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

現行國內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多鼓勵五層以下公寓大廈能裝設電梯,以因應高齡者居住之需要與便利,但既有公寓裝設電梯,常受限於昇降設施、空間環境、產權、相關法令及一樓住戶同意等因素,即使現行建管政策已有放寬建蔽率或提供金額補助等多項措施,推行成效仍然相當有限。

有鑑於無機坑式無障礙昇降設備之特性,如所需空間較小、不需設置機坑或機坑設置深度最多僅需15cm,設置方式遠較一般傳統電梯簡易,較能克服五層以下公寓大廈空間限制問題。因此,為能加速解決現行老舊公寓裝設電梯之技術替代課題,本研究擬就無機坑式無障礙昇降設備,進行可行性研究。

本研究所討論之無機坑式無障礙昇降設備以EN81-41:2010為主要參考標準。目前實務上已有依循EN81-41規定所設計之昇降台,除代理進口外,國內已有廠商投入自行研發,目前多使用於透天住宅或既有公共建築物之無障礙空間替代改善中。

由於該昇降設備:驅動方式、額定速度、使用構件等,皆現行相關建築所定義之昇降設備有很大差異,若能透過資料蒐集及釐清相關安全考量之疑慮,例如載重、高程、速率等設置規範與維護等注意事項,當可對我國推動老舊公寓垂直無障礙,提供另一替代性昇降設備之選擇。

國內若欲依循須建管途徑合法裝設,需有一國家CNS標準,且需考量為符合建築法規,應同時考量於《建築技術規則》增修訂相關條文。並考量裝設完成後,能辦理必要之竣工及定期檢查。短期內若尚未訂定適當之認證機制前,因目前亦無對應之竣工檢查表或安全檢查表可供使用,建議仍需依《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》,擬定適當之竣工及定期檢查方式,以供後續定期維護之適用。因此本期研究針對該無機坑昇降設備引入國家標準進行可行性探討,並針對現行建築相關規定調整提出一綜整性建議。